张静律师亲办案例
楼上业主家中漏水造成损害能否要求赔偿?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量:381

一、要点提示

不动产相邻关系复杂又微妙,如果遇到比较靠谱的邻居大家相安无事,如果遇到不靠谱的邻居麻烦可大可小。房屋漏水影响到邻居的案例是非常多见的,有时候造成的身心受累指数远比遭受的财产损失程度要严重的多。

二、基本案例

陈小姐和王小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陈小姐入住之后,王小姐就一直隐约觉得房顶有少许渗水潮湿现象,但是没有特别严重也不是很在意。有一天,王小姐回到家中,眼前的场景把王小姐吓了一跳,家中水漫金山,墙面严重脱落,地板家具犹如被水洗一番。王小姐立马通知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寻找“罪魁祸首”。不一会儿,物业公司经检查,确认是由于楼上陈小姐家中擅自修改了下水管道导致的大量漏水现象。于是,王小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员和居委会的相关人员一同前往陈小姐处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不料,陈小姐非但没有配合,而且还否认房屋漏水与其有关,也不同意物业公司负责人员进入检测。物业公司通过各方排查,基本确认是陈小姐的管道问题,但是不能进入陈小姐家中做最后的确认。对于给王小姐家中造成的损害,陈小姐也置之不理,态度恶劣,告知王小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绝对不会进行任何协商谈判。居委会再三尝试调解,却屡屡碰壁。王小姐很是无奈,面对家中一片狼藉,自己该如何是好?

三、律师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不动产相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是相邻权纠纷中有关房屋漏水的案例,首先应当明确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主体,根据物业公司的初步判断可以推断过错责任为楼上业主,王小姐可以请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相关的情况说明。其次,王小姐需对财产损害情况做证据保全,可借助视频、照片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另外,对于毁损的家具、地板等价值进行估算,整理出购买发票等,为主张赔偿损失做准备。在陈小姐一再拒绝协商下,王小姐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陈小姐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补充一点,如果双方对于损失的金额都有不同的意见,那么只能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做物损评估,通常情况在庭审阶段可以委托法院进行申请。因此,在处理因漏水造成相邻权纠纷时,首先要明确过错责任,其次是搜集证据,再者是确认主张损害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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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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